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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集资“陷阱”防不胜防?这份详细权威防骗指南请收下!

浏览:     发表时间:2018-05-10 16:15:36

近年来,打着“无本生利”、“分享经济”等幌子的非法金融活动时有发生,很多人在不懂投资,不追问平台是否合法,一心只想赚钱的心态下,被不法分子所利用,最终入非法集资、传销犯罪的陷阱。

△视频:起底非法集资陷阱盲目跟风、侥幸心理…被骗者利欲熏心“飞蛾扑火”

警方通过调查发现,投资人的心态具有普遍性。他们有的对投资项目根本一无所知、有的被高利诱惑失去理智、有的仅仅因为周围人都参与了而盲目跟风,但也有人尽管意识到这可能是个骗局,仍抱着“赚一把就出来”的侥幸心理,想火中取栗。

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李玫瑾:

很多人也有很高的学历,平时也表现非常理性,但是他们总是觉得,我捞一把就走。事实上,当他进去真正捞到的时候,他又会觉得这么容易,我就再捞一把,就类似于进赌场,但最后本金都没了。

警方揭秘“骗局六大障眼法”

为了更好的让公众识别骗局,公安机关以经典案例揭秘了“骗局6大障眼法”

1、编造虚假项目

据公安机关统计,非法集资者大多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,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,以签订合同、投资理财、投资入股等名义,将人骗入泥潭。

2、谎称创业创新

在近年破获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中,很多都是打着响应国家政策、支持新农村建设、扶贫互助等旗号,或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等政策的幌子,吸引投资人的骗术,让人防不胜防。

曾经名噪一时的高科技项目“巴铁一号”,号称是中国自行设计研制、全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空中巴士。可是,“巴铁一号”试验车刚刚问世,即遭到质疑。然而,这样一个矛盾百出的项目,却在一家名为华赢凯来的P2P理财公司的运作下,成为非法集资的有效手段。

3、承诺高额回报

暴利诱惑,是所有非集资者欺骗公众的不二法门。为了吸引公众,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会“按时”足额兑现承诺本息,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数十、上百倍。

4、虚假宣传造势

利用网站、博客、论坛等新媒体平台和QQ、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,聘请明星代言或制造伪名人效应传播虚假信息,也是迷惑公众视线的一种常用手段。

5、藏身虚拟空间

借助虚拟网络,将“去中心化”“开放源代码”等时髦概念作为投资的“噱头”,通过编造故事、设计模式等手段来吸引投资者的眼球。

6、利用亲情诱惑

实际案例中,大部分非法集资的投资人都是在亲友的劝说下参与的,尤其是中老年投资人。非治集资者一般通过收取保证金、约定到期返还保证金,并提供免费入住养老基地服务或给予养老补贴的方式,非法集资。

非法集资的“十大类型骗局”要注意

此外,公安机关还通过梳理近年来侦办的众多案件,总结出了非法集资的“十大骗局”:

1、借种植、养殖、项目开发、庄园开发、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;

2、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、债券、彩票、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、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;

3、通过认领股份、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;

4、通过会员卡、会员证、席位证、优惠卡、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

5、以商品销售与返租、回购与转让、发展会员、商家联盟与“快速积分法”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

6、利用民间“会”、“社”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

7、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“虚拟”产品,如“电子商铺”、“电子百货”投资委托经营、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

8、对物业、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,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

9、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

10、利用“电子黄金投资”形式进行非法集资

警方:要“四看、三思、等一夜”

天上不会掉馅饼,高额返利是套路。设局人正是抓住了人们的“防备心”不足却“爱财心”严重的心理,才会屡屡得手。如何保护好钱袋子,警察帮忙支妙招↓

“四看”:

1、看融资合法性。合法的融资,如发行股票、担保公司、开展P2P业务、小额贷款等都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,可到监管部门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。

2、看宣传方式。看是不是通过媒体、推介会、传单、手机短信等方式获取的集资信息,或是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。

3、看经营模式。有没有实体项目?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?集资款用在实体经营项目还是投向不明?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?

4、看参与集资的主体,是不是谁都可以参与。

“三思”:

一思是否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?

二思投资是否符合市场规律?

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?

“等一夜”:

投资回报率高于5%的,避免头脑发热,一定先问问家人和朋友意见,拖延一晚再决定。

公安部提醒这十类“理财”千万别上当!

所谓的慈善互助项目、金融创新投资平台,或者“消费返利”商城,您周围有几人参与?有无意识到这可能就是非法集资乃至赤裸裸的集资诈骗?

23日,在银保监会举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,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表示,当前我国非法集资案件数量、涉案金额继续下降,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,呈现大要案高发、手段花样翻新,认定难度加大等特点,公众必加强警惕。

当下非法集资有哪些特点?

银保监会处理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表示,当前非法集资形势有新的变化。

  • 案件继续“双降”,但总体形势严峻

据统计:

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,涉案金额1795.5亿元,同比分别下降2.8%、28.5%;

2018年1-3月,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,涉案金额269亿元,同比分别下降16.5%和42.3%,继续保持“双降”态势。

但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,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,跨省案件持续多发,涉及多个省份乃至全国的重特大案件仍时有发生,总体形势依然严峻。

  • 发案“遍地开花”,大要案高发频发

当前,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件几乎遍布所有行业,呈现“遍地开花”的特点,投融资类中介机构、互联网金融平台、房地产、农业等重点行业案件持续高发。

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、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集资融资活动,发案数占总量的30%以上。

案件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人口大省,但中小城市、城乡结合地区、农村地区案件也在逐渐增多,潜在风险不容忽视。

  • 手段花样翻新,认定难度加大

一些不法分子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,以当下“热门名词”“热点概念”炒作,诱惑社会公众投入资金。

一些无商品、无实体、打着“虚拟任务”名头的案件陆续出现,许多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平台,近期还出现了完全借助微信群等开展非法集资等行为,隐蔽性强、风险传染快,风险不容忽视。

此外,非法集资与传销、诈骗等犯罪相互交织特征在一些领域和地区更加突出,农村地区非法集资“口口相传”“熟人拉熟人”现象明显,这些都给防范和打击工作带来更大困难。

公安机关提醒:警惕这些“理财”项目!

公安部有关人士介绍称,2017年,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8600余起,发案数呈现高位运行态势。重特大案件多发,2017年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件达50起,且动辄数十亿、上百亿元,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。

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,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“投资”、“理财”项目,务必警惕:

  • 以“看广告、赚外快”“消费返利”等为幌子的;
  • 以投资境外股权、期权、外汇、贵金属等为幌子的;
  •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“免费”养老为幌子的;
  • 以私募入股、合伙办企业为幌子,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;
  • 以投资“虚拟货币”“区块链”等为幌子的;
  • 以“扶贫”“慈善”“互助”等为幌子的;
  • 在街头、商超发放广告的;
  • 以组织考察、旅游、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;
  • “投资”“理财”公司、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;
  •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、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。


天上不会掉馅饼,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。选择正规渠道投资理财,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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